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黄涛律师。
今天我们来聊聊公司股权怎样拍卖的问题。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权,一般股权拍卖应首先应得到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拍卖,一般有以下几个小点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小点、非流通股拍卖为拍卖日前10天公告。根据《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拍卖股权,人民法院应当委托拍卖机构于拍卖日前10天,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的规定,拍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应按拍卖日前10天的标准来计算公告期间,并且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三家专业报纸上。
第二小点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股权拍卖应当在拍卖15日前公告。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当事人申请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告或者要求扩大公告范围的,应当准许,但该部分的公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强行拍卖。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