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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欺瞒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续展需提交的申请书件有以下几项:第一,《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第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三,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四,注册证复印件。第五,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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