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杨小勇。
只要借款单具备以下内容,一般即可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可以作为借条使用。
1、标题写明“借款”。
2、写明借款的用途,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全名,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确切的金额、币种。金额要注意大小写一致。
5、出借方式。
6、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内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