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收条》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是借款人收到借款本金所出具的收款凭证。按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支付借款本金后才开始生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支付了借款本金,很容易被认定为没有出借,借款人自然也就不用还了。这个时候要注意:首先,必须要有借款人的名字全称和身份证号码,切忌用小名、外号之类的称呼,身份证号码也必须核对身份证原件,不然借款人可能否认收到这个收条是他本人签订的。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写清楚收款的方式,否则借款人可能会主张出借人要求先给收条,但是给了收条以后并没有给借款本金。最后,如果写收条的时间跟收款日期不一样,那也必须在收条里面写清楚本金是什么时候支付的。
第二种是出借人收到借款人的还款所出具的收款凭证。这个时候要注意,不要以为收回了借条或者借款合同就可以不用写收条,收条是证明你已经还钱的证据,如果你是现金还款,出借人完全可能在没有收条的情况下否认收到了还款,这个时候法院也有可能会支持出借人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