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有过借钱的经验,但是当借款人意外生亡,是不是真的像我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那样,父债子还呢。还是说,如果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假如朋友向你借了20万元,但是突发意外走了,但是他的遗产却只有10万元,那他的家人是否要帮他还剩下的10万呢?
其实,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的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要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财产继承应该是全面的继承,既继承财产,也继承财产方面的义务,也就是说应当负责代替死者偿还债务。
至于交纳或偿还债务的数量,按照继承法规定,以遗产的实际数量为限,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以前的父债子偿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