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非必然需要有离婚协议书,因为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若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是必须具备的。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无须提供离婚协议书。
因此,没有离婚协议书,亦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