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段俊芳。
针对赠与的钱是否可以要回的问题,作出如下区分:
如果赠与是一般的赠与,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同时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受胁迫或被诈骗之类的情形,若赠与的财物已经交付了,则该财物是不可以要回的。若尚未进行交付,则可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被胁迫或者被诈骗,则赠与人可以在一年之内去法院起诉撤销赠与合同,要回财物。
如果赠与的钱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可以要回财物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