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呢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此种情况呢我们通常又称为未婚同居,仅仅涉及到公序良俗,惯常不会受到处罚。
第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一般涉及到以下处罚:
(一)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二)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第四、如非法同居达到重婚罪构成要件的还涉嫌刑事犯罪,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