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如果不存在法定分割婚内财产的情形,即使夫妻一方申请分割婚内房产,法院也不会支持。
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婚后房产的分割,依据法律规定,有三种较常见的情形及分割处理意见:
1.婚内夫妻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并达成有效财产约定的,一般依财产协议约定进行分割。
2.婚内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之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
3.如果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则依据照顾妇女和子女原则、方便使用原则等因素进行分割。若离婚时,房产仍存在贷款的,也需要明确剩余房贷由谁承担。一般而言,获得产权的一方负责还贷,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产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