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的特邀嘉宾律师:胡琨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其本质是一种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即通常所说的思想表达二分法。
在著作权法上,所谓思想通常包括程序、方法、体系、操作方法、概念、原理或发现等。这些要素之所以不受保护,因为程序、方法、体系、操作方法的应用,不属于作品精神功能的范畴,而是体现了作品的实用技术功能,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所谓著作权保护表达,可以理解为著作权制度保护作品精神功能,而对比之下,专利制度保护的是实用技术功能;这也就是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区别之一。
要留意的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与作品的价值无关,只要能体现作者的个性化选择、编排等元素即可。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