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让与第三人后,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债权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大家在起草《债权转让协议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比较多。
首先,要特别注意审查债权本身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已经部分履行,如果债权本身具有风险,那债权转让的同时也会将这部分风险转让给第三人。
其次,要明确债权转让后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且及时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对于债务人而言是没有约束力的,债务人可能还是继续向原来的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
最后,要明确违约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一旦出现违约事由,可以及时找到处理方式,避免维权找不到方法。当然,以上这些建议是给有一定法律基础的朋友听的,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或者没有时间精力,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