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和收付款证明。
6、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人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动等)。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