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有四种情形:
第一,是对方重婚;
第二,是对方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是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是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情形是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那孕妇离婚就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那么她要求多分财产的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财产分割要照顾女方以及孩子,孕妇离婚还可以要求在财产分割上多分;
第二,若孕妇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权去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在这里我们提醒孕妇注意,我国的婚姻法第34条是明确规定,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