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集到以下证据,离婚官司就容易判决离婚:
1、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对方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4、双方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有以上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时不同意调解,是应该判决离婚的。
如果没有收集到以上证据,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非常大可能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