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不存在犯罪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坐牢之说。如果经济纠纷中夹杂有其他违法事实,触犯刑法的,如合同诈骗,就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坐牢,具体看案情。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如故意不履行合同;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产生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