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方不离,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不受此限。除此以外,在不能协议离婚时,可诉讼离婚。
在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含(1)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2)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3)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4)共同债权及债务的证据。然后至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至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外情况下可至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