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
认定无效合同的情况有很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