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案件一般涉及三种诉讼请求,
第一,判决双方离婚;
第二,判决子女归谁抚养;
第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是否判决离婚是离婚纠纷的核心问题。
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依据是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了以上情形以外,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会再给予一定的和好机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