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并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行为。
人去世以后,死者就是被继承人,死者生前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属于遗产,只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变更房屋产权。
继承有二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和遗嘱继承相对而言的。是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条件下所适用的一种继承形式。
无论是哪种继承方式,对于房屋而言,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对房屋遗产的继承问题进行确认。只有继承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