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内财产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
3、夫妻财产如何分配,比如,房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等。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以下三种约定可能会产生风险: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因为从法律上来看,此类约定属于赠与,而没有实际履行的赠与是可以随时撤销的。
2、约定不动产归双方共有但未作产权变更。理由和上述是一样的,此类约定属于赠与,没有实际履行的赠与是可以随时撤销的。
第三、约定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