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习惯在网络上进行沟通交流了,网银转账、微信转账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网上诈骗案件也越来越多。网上诈骗并没有一个单独的罪名,因为网上诈骗只是使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都是诈骗行为。
也就是说,全国各地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幅度之内有不同的执行标准,可以具体查询或者咨询各地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