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轨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离婚案件中,因一方出轨而离婚的,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下面由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男方出轨离婚案件中,我们应尽量收集哪些证据:
1、电子证据,如男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相应的公证。
2、男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男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4、其他能够证明男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那么,在法律中如果出轨要被法院认定一个有效的证据,需要达到同居的标准,单独的一个出轨行为并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