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只是协议离婚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并没有生效,该协议就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虽然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该协议就没有生效。
如果一方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一般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是不能按照该离婚协议进行判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