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轨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遭遇到另一方出轨的情形,应该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以下这些方面的证据:
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
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收集到了对方出轨的证据,那么,如果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这个证据在诉讼当中也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更不建议大家去聘请私家侦探去寻找这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