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
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具备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七条
【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