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确定子女抚养关系、解除财产共有关系分割共同财产是离婚中需要解决的三大问题。因此,离婚诉讼的核心是离婚析产。
如果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析产,则先由双方确定是否离婚,再协商确定财产的归属、是否需要补偿,确定是否享有共同债权、分担债务。在双方对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书写协议。之后夫妻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订离婚协议并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析产,则需要写好起诉状、准备好财产证据,按照一式两份向法院提交资料。由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书。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