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可以登记为产权共有人吗?请问如上所说的属于共同财产吗?也算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是吗?
更新时间:2018-10-22 11:21:36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未婚,两人非
广州户口,共同出资在广州购房,男方有一年以上的社保,符合条件,但女方没有社保或个税证明,请问女方可以登记为产权共有人吗?如果可以,请问如上所说的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不能登记为共有人,即使女方出资了,也算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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