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如何划分,如果我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又如何划分?

更新时间:2018-10-24 11:13:20
问题描述:
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我现有一女儿,3岁,一直由我父母代管,我们有一套住房,首付是对方父母支付的,月供由有我们负责,每月按揭2千元,现在我单位又给我分一套住房,未交工,购房款是由我父母付的,离婚后,双方都争子女监护权,请问律师,对方如果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如何划分,如果我有子女监护权,子女抚养费及房产又如何划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民事相关律师团队推荐
    已帮助54478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18-10-24 11:06:54
    点赞
  • 平台特邀律师推荐
    已帮助943602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咨询我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抚养费,给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据实际负担能力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给付义务的情况一般有: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且有抚养能力;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没有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照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2、子女抚养费给付期限的确定标准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
    11、12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解释
    (一)》第20条的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的确定标准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在实践中,为了便于执行,无论抚养费是何种给付方式,都应该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
    2018-10-24 11:11:04
    点赞
  • 找法网咨询顾问
    已帮助930003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咨询我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2018-10-24 11:13:20
    点赞
  • 专业本地律师团队 ·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咨询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在线解答
  • 描述问题
  • 接入律师
  • 问题解决率99%
立即咨询
当前已有 3456 位用户正在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财产如何分,子女抚养费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离婚
全部2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财产如何分配,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抚养等因素来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房产如何处置,孩子抚养权问题,房产一方父出资怎样分割,抚养费等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准予离婚,应当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离婚,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如何处理?
你好,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平均分割,抚养费是根据当地省会水平来决定的,具体可来电咨询
全部3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房产和孩子如何划分?
孩子两岁以下原则上判给女方,财产均分。
全部4个答案 >
888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刚刚
金斗云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3721 人
一个案件多地报案,可是已经监视居住和取保还会被抓吗?坐火车的情况下
刚刚
任涌律师
近期帮助 96567 人
社保和合同不是同一个公司。,可以视为交社保的单位没给你签合同吗
32秒前
九转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6689 人
公司两次搬迁,在没有协商的情况强势取消,让我们自行20公里上班,咨询一下这我们怎么办
3分钟前
唐啸龙律师
近期帮助 207 人
请问我爸之前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对方现在拖着不赔偿说自己是被执行人,该怎么处理索赔
4分钟前
王晓君律师
近期帮助 359 人
开会公司降薪通知,签名了,但现不同意,公司是要逼本人辞工,现怎么办
4分钟前
徐婕律师
近期帮助 72644 人
运输旧摩托车是不是危险品
6分钟前
尚权律所律师
近期帮助 2113 人
请问酒驾或醉驾被抓后多久可以联系当事人
6分钟前
刘业洪律师
近期帮助 738 人
我去上班4天然后公司说没有工资结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