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住房算我的婚前财产吗?婚前财产协议只在正式登记后签订方可生效?法院是应以之前的夫妻协议为依据
更新时间:2018-10-25 19:24:15
问题描述:
(1)我婚前个人出资首付并贷款购买住房一套,但房产证在婚后才办下来。请问,该住房算我的
婚前财产吗?如果算,需要什么样的证明?
(2)男女双方签订的关于婚前财产的协议,在正式登记前签订的有效吗?还是说,婚前财产协议只在正式登记后签订方可生效?
(3)如果男方有婚前财产住房一套,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在男方出售住房时,需要女方的同意吗?如果不需要,那女方参与还贷的利益如何保证?
(4)
婚姻法解释三中有如下内容的条款:如离婚后女方在当地无住房,法院判决时有可能将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的住房的部分
所有权或使用权判给女方。则现在如下情况:男方有婚前财产住房一套,女方无。婚后双方住在男方住房内,但双方已签订协议,表示女方同意该住房为男方婚前财产,并对该住房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不做任何主张。然而,当双方离婚时,女方以在当地无住房为由,要求法院将男方住房的部分所有权判给女方,供女方居住。此时,法院是应以之前的夫妻协议为依据,驳回女方的要求;还是应按离婚时女方的实际经济状况,支持她的要求?
恳请各律师详细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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