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拿回押金的可能。是否支持我们这一方。是不是可以打官司拿回3000元?是不是必须要回国应诉?
更新时间:2018-11-02 12:03:48
问题描述:
今年二月份,我父亲听从朋友的介绍,准备去俄罗斯打工,在未和我们一起商量的情况下,当天下午就把押金3000元交给了对方,并拿到了一张押金条,押金条上只写明收到押金3000元,但
合同却未签订,后来,我父亲从多方打听后,发现对方开的
工资可能是假的,现在不想去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拿回押金的可能。
我想,一、对方没有任何合同,没有保障,是否合法,法律是否支持我们这一方。
二、3000元的押金从一份空白合同中可以看出,是用于办理出国手续的,如果我有证据可以
证明我们在他未办理出国合同前就已提出不去了,是不是可以打官司拿回3000元?
三、咨询一下,如果他从四月份开始去俄罗斯,如果我们在六月份打官司,他是不是必须要回国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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