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合理吗?请问各位律师这事情该怎么处理才合适··谢谢!可以按这个标准来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11-02 12:02:2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2年8月19号入职当时是按打卡考勤月薪计算的 8月份12天
工资1200圆。9月份前2天休息 中途请假回家了一段时间。。最后工资是1800圆 。到10月初开始换工种 (此工种比刚开始的工种工资要高属于技术类计件带保底工资)到10月14号下午由于机器故障发生
工伤。。现在评残结果已经下来了··可是去问劳动总裁说是只能按我9月份的工资基数来赔偿··请问这合理吗?而且9月份我是因为家里有事请教了才没满考勤。。请问各位
律师这事情该怎么处理才合适··谢谢!(因为我是在做技术工种的时候因为机器故障才受的工伤 。可以按这个标准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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