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出院后享受工资待遇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8-07-11 20:34:55
问题描述:
律师同志你好,我单位一名员工在本年6月份发生工伤,造成脊椎重伤,公司已为其支付6万元医疗费用,负伤人员现已出院回家,但生活暂不能自理,需3个月后经医生复查后才可自由行动,在此期间公司对其发放600元工资(
铜山县最低生活保障),现在工伤家属要求公司对其付全额工资1000元。我公司认为在出现工伤事故后只能发放基本工资,而为其发放的600元正好于基本工资相符,其余400元是效益工资和超产奖,不能算为基本工资。为此双方争论不休,请问律师我该怎样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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