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期间,第二年级的学生在学校收取作业,从课堂到办公室时摔倒,造成右臂骨折,住院治疗,总费用13000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偿还3000元。学校说,学生接受作业是义务,而不是赔偿。是学校负责吗?
更新时间:2020-09-19 11:15:06
问题描述:
上课期间,第二年级的学生在学校收取作业,从课堂到办公室时摔倒,造成右臂骨折,住院治疗,总费用13000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偿还3000元。学校说,学生接受作业是义务,而不是赔偿。是学校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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