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的培训学校工作中,签署了2年的劳动合同书,在间距合同有效期到的前两月辞职,以前的薪水从法律法规实际意义上哪个而言,是否必须还清?假如老总以异常辞职给公司带来不利危害为由,不愿给发以前的薪水该怎么
更新时间:2020-09-27 17:04:33
问题描述:
在个人的培训学校工作中,签署了2年的劳动合同书,在间距合同有效期到的前两月辞职,以前的薪水从法律法规实际意义上哪个而言,是否必须还清?假如老总以异常辞职给公司带来不利危害为由,不愿给发以前的薪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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