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是过了一年多才弄的。在我工伤之后的规定对我的事故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8-11-25 13:34:49
问题描述:
我在工厂上班,2014年9月,在使用行车时,吊钩不慎将一块200公斤重的台板带到,从台面偏移,我下意识想要扶正,台板滑落砸中右腿,粉碎性骨折,鉴定九级
工伤,由于需要二次手术,工伤报销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是过了一年多才弄的。
在我工伤半年后,
公司出了一项规定,工伤要判定责任人,责任人承担医药费的百分之三十,现在公司判定我的工商事故我是责任人,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费用。
我想问,第一:公司判定我是责任人要承担费用是否合理
第二:在我工伤之后的规定对我的事故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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