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拿男方无办法(具体原因不明)都被男方拒绝.这一分开就是十几年.现在孩子已经长大了.没钱读书.女方现在还能告男方重婚罪吗?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更新时间:2018-11-30 17:59:09
问题描述:
男方:
澳门人现居住在广东江门 女方:重庆人现和独子在外务工 双方
结婚后因感情纠纷而且男方家里反对这场婚姻长期分开两地,之后女方找男方索要赡养费发现男方已和另一女子结婚且有了孩子,把女方赶走.因当时澳门尚未回归,女方拿男方无办法(具体原因不明),一气之下遂携子回老家,从此在未见面.女方家中经济十分困难,曾拖人多次找男方索要过赡养费,都被男方拒绝.这一分开就是十几年.现在孩子已经长大了.没钱读书.女方现在还能告男方
重婚罪吗?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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