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人实施家庭暴力,被打得遍体伤痕,我急用手护头手骨被打成骨折.到2012年9月29日
更新时间:2018-12-02 13:28:20
问题描述:
本人王某,女,生于一九八零年九月.本人文化少,靠小经营商养家服口,为人和善,与邻里乡亲和睦相处.其夫(张某某)对本人实施
家庭暴力,特请求法院为我作主.
张某某喜爱酗酒,酒后总是对本人大打出手,因担心害怕被毒打,而不敢对外宣扬.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亲人,耐于压迫,被迫还要对别人说他的好,就想让他对我好些,但张某某更是变本加利的毒打我.有一次,张某某酗酒后,因我没有及时给他开门,我对本人拳打脚踢,被打得遍体伤痕,我的忍耐让残忍的张变得更加残暴.在2010年7月初,张与其弟张某在张某家里做
装修地板,王在楼下守着自己经营的店面,张某某酗酒后,拿着杯口粗的木棍,棍子狠击我头部,我急用手护头手骨被打成骨折.到2012年9月29日,张某某从学校放假回家,在大庭广众之下,以王对他不热忱对王大打出手,打得王遍体伤痕.这样毒打次数太多.对于张某某这样变态的行为.请求法院对张某某作出处理.我请求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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