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半个月以不适合为由,将对方赶走。一切花费是领证后的花费,我想尽快结束这场婚姻,还是人民法院?
更新时间:2018-12-07 09:40:4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再婚的。婚后丈夫拒不承担婚前口头
承诺的愿意承认孩子的一切费用以及我婚前的月供房款。承担了两个月房款。他婚后很快认为我带着孩子以后费用高,并且认为我做不到他前妻那样的言行。对我孩子打骂,我和他很多方面有差异。不想再继续生活下去。且他通过婚介多次将女的带回家生活,最多半个月以不适合为由,将对方赶走。他自己说的。领证十二三天后就有女人找上门讨要说法。现在,他已让我搬出,扣压了我和孩子的私人物品。说是还了他花他的一万一千多元钱,再把东西给了。一切花费是领证后的花费,实则八千多元。若真的按他说的给了他钱,他也不会
离婚,他要拖两三年。他说过的。他已经不想再继续生活下去,私下又继续通过婚介所见面了。我想尽快结束这场
婚姻,我在库尔勒居住,在库尔勒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还是人民法院?已分居一个多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