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民事起诉咨询
更新时间:2018-12-07 11:53:28
问题描述:
请问:我想起诉一个人,有两张个人借条,总欠款大概十万元,有对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他的户口所在地在江西,但在
广州市特种政件制作中心查到他在广州居住的最新资料已经注销,他经营的公司是在
海珠区,已经在广州海珠区工商局查到他是公司的股东之一,
占有30%的股份,虽然他说公司已经不在经营了,也已经不在海珠区的办公场所了,但是公司内部资料在工商局里都没有注销,请问我是否能以海珠区工商局的证明以其公司地点是在海珠区,他又是股东的理由在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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