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更新时间:2018-12-08 18:45:0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以前一起合作的一个人欠我一万块钱,现有他写的借条,一直不想还我~今年6月5日在法院立案起诉他,可是到了开庭那天他没有出庭~法院给他打电话也不接。信息通知他来拿传票,他也没回,最后把传票邮寄到他家~到开庭的日子他没来,法官告诉我,没有他出庭无法确认我提供的借条是被告所写,所以就不能宣判。我问法官如果申请公告送达~他还是没有来,能判我赢吗?法官说不能~法官说被告必须来,如果不来不能证明欠条是他写的。到时候我只能扯诉。或判我败诉~
我拖朋友找了律师也咨询过~那律师说没有这样的,说可以判我赢~我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各位律师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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