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次借的,20000+30000+66000银行利息,当时都有借条,后来他要求我给他写了总借条116000元,银行利息,有借款日期,但没有借款期限和还款日期。同时给还了之前的三张借条。
现在他起诉我,把我唯一的一套按揭房做了财产保全,同时向法院申请127000元以内予以查封。
我现在目前确实暂时没有能力还他钱,现在生意处于亏本,有时平本,又没有别的经济来源,除了供房外还有银行贷款每月得还,信用卡逾期多期,之前为了投资已经是借了许多亲戚朋友的钱,现在是单亲,上有老人,下有两个还小的小孩要抚养。
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样应对?
法院是否会支持对方的申请,把我的房查封了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