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所有费用计6000元由我全额支付。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想只要对方再不追究
更新时间:2018-12-10 09:32:25
问题描述:
我无证驾驭无牌摩托车,撞伤一人,住院期间所有费用计6000元由我全额支付。出院时双方协商我支付对方二次复查费及
营养费1000元,对方写
收条1张。出院后10天,交警部门出事故认定书,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从出院到现在,对方再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从医院获知对方已完全康复。现我要求结案,因为我
身份证还在交警队扣押。交警队让我约对方出来双方协商写协议,我担心对方再要要钱怎么办?我的朋友都劝我补办一张身份证,别再管了,我也把这个意思给交警队说了,交警队说不写协议,以后对方要再有个什么事情赖上我怎么办?请问我现在如何解决这个事情?虽然责任双方都有,但我想只要对方再不追究,我再不支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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