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纠纷
更新时间:2018-12-10 12:04:33
问题描述:
原告与被告是高中同学,并一直要好。在大学期间,从2017年7月份开始,被告以自己朋友出事为由让原告以原告自己本人的身份在网上通过网贷软件贷款3000元,借给被告,说一个月内还清,并
承诺偿还本金与利息,一个月后到了还款日期,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推搪,后又因有事故为由让原告以同样的方式继续为他贷款,截止到1月份,前后原告为被告以自己的名义在网上为被告贷款共计19000余元(且全部有微信转账记录),拖到至今共计七个月(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因为在期间被告还不上款,原告有逾期情况加上高昂的利息与手续费,而且被告让原告继续在网上做贷款来填之前的原告逾期费用,且被告承诺所有本金利息手续费
违约金等由他一人承担,有被告亲口承诺的录音,拖到至今双方达成协议的金额是共计25000元(实际欠款截止到2018年2月6日为24811.17元)。在2018年2月7日,原告再次找到被告要求还尝债务,被告以家里出事用钱为由推脱,后二人协商,被告答应原告偿还期限并打下借条本人签字,有第三人在场作证。如今
承诺期限已到,但是却至今未清偿其所欠原告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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