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份到文登中心医院拿药的时候被告知我的医疗费用已经超过定额结算标准,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8-12-12 09:09:35
问题描述:
我是职工医保也是一位肾移植患者,术后定点医院是文登中心医院,2016年8月份到文登中心医院拿药的时候被告知我的
医疗费用已经超过定额结算标准,需要自费买药,但是我咨询威海市市长信箱答复的是:在定额结算标准内的部分,参保职工个人不负担,由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现在文登中心医院拒不按照威海市的规定
执行,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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