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6把我名下一套无证房已买卖合同担保了方式抵押给李晓军借款28万用于我女儿做生意,法院判决书让我还钱,应该撬门的吗?
更新时间:2018-12-12 10:01:0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叫赵建国,我于2014年6把我名下一套无证房已买卖
合同担保了方式抵押给李晓军借款28万用于我女儿做生意,李晓军完全知情,利息3分。现在李晓军把我起诉,法院判决书让我还钱,不主张执行房。然而在判决书下达的第三天,在我家没人了情况下李晓军拿铁丝撬门入室,至今不走,我当时打110,派出所却说经济纠纷不管,现在找到李晓军单位也迟迟立不了案,就因为李晓军是公安民警,现在李晓军又找北京律师说是正当的,不让公安介入,我请问一下是正当的吗,应该撬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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