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房子,生前男的写了个遗嘱但没有公证;结果男的在香港先去世了,说要回那套房子,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更新时间:2018-12-13 14:57:41
问题描述:
我朋友认识了男的,以夫妻的名誉住在一起7年了,买了套房子,生前男的写了个
遗嘱但没有公证;说他们谁先去世的话这个房子就归对方,结果男的在香港先去世了,
房产证也没有留下来,但有一天,他20年没有联系过的家人找来了,说要回那套房子,说
房产证在他们那里,要我朋友走,但我朋友只有他写的遗嘱,这样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不受的话又该怎么样?请高人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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