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生在做左侧股骨粗隆骨折内固定手术时,现在我去常州市级医院检查过了,我在6月份去常州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更新时间:2018-12-13 21:33:25
问题描述:
我是
常州市
武进区的,我妈在2010年12月9日因左侧股骨粗隆骨折住院治疗,因医生在做左侧股骨粗隆骨折内固定手术时,没有把断骨正位就打螺钉致使螺钉打穿骨头到关节里,在出院时拍的片子里发现了问题没有告诉我们,就让我们出院回家了。 现在我去常州市级医院检查过了,告诉我妈基本可以说是不可以自己走路了,我妈从出院到现在有八个多月了,每天要人24小时陪着,大小便不能自理, 我在6月份去常州市医学会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可是医学会回复我治疗没有结束,损害后果不确定,暂时不做鉴定。 现在医院要我妈换关节,但是换过关节后又不保证可以走路。 我咨询过常州市级医院的医生,答复我就我妈现在这样的情况,就是换了关节也不一定可以走路了,我和医院反应我不想再让我妈为了没有希望的结果多吃痛苦了,就按现在的情况协商解决,可是医院非要再做手术,要到最后实在不行再解决, 我在此恳请有经验的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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