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向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我付主要责任行人付次要责任,我可以向他索要30%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8-12-13 23:47:41
问题描述:
我在2011年12月31号驾驶一辆面包车,与同向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右脚踝骨骨折。当时我报了警。即使将行人送往医院。
医疗费。住院费。生活费。护理,都是我垫付的。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我付主要责任行人付次要责任,我70%他30%。出院后他到我家住到地。他父亲说能走了在处理。他是一名学生14岁。请问我与他之间还有什么事情没处理。我可以向他索要30%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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