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3年9月签订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合同,开发商不同意,且手中并没有多次沟通的书面证据
更新时间:2018-12-14 19:03:29
问题描述:
本人在神木上班,购买神木新村神南华府二期房产一套,单位生活中心当时根据
工龄安排我们选房,于2013年9月签订
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合同,规定2014年11月交房,至今逾期未交。从2015年起我们单位同事多次与开发商协商
退房,开发商不同意,且手中并没有多次沟通的书面证据,自签订合同后购房合同至今都在开发商手里,但是同事手里有附近件,合同规定逾期不交房是可以退房的。我打房管局电话咨询过,人家说没有神南华府预售证相关资料。银行按揭一直没办下来,至今并未开始还贷。开发商于2017年初推出倒房方案,二期房子往一期倒,要求一次性将尾款付清,我没有接受倒房,现在想追回首付房款,请求帮助,我这种情况单位大概还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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