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初到我目前工作的单位工作,我们单位说事业单位,企业编制,当初培训结束后,和我们讲了转正的条件,我的学历目前是中专学历,但也在转正条件之内,刚开始的时候说是实习期,一个月就300元,300元拿了半年后改为670元/月,06年底的时候又发了6000余元;07年10月份的时候,新的转正条件中以我的情况就不能够转正了,但按照之前的转正条件,我已经符合了转正的时间要求,但未转正。670/月拿了将近1年,后将工资改为700/月,07年底又发了6000余元奖金,700/月的工资一直拿到现在。从06年初到08底,单位未和我签署过任何实习协议及劳动合同,且这三年中未缴纳五险一金。截止到08年底,单位仍以学历不符合条件为由,不为我施行转正,今日,单位说要施行聘用制,并且现在要与我签署实习协议,协议我简单的看了一下,因为不给我本人,我未能记下全部内容,大致内容为,实习期为半年,期满后自动停止,是否续签再议,实习期间内不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不缴纳五险一金,无属于单位正式员工。至此,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您
????第一,这份实习协议是否合理,我是否需要签署
????第二,如果我要起诉单位,我可以要回哪些可以享受的待遇
????第三,如果起诉的话,需要哪些证据(这三年的工资条基本都留着了,且工资发到卡里,有存折的明细)
????让您费心了??谢谢